惠来县卫生健康局政务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向社会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本机关编制了《惠来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申请人),建议阅读《指南》。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包括组织机构部门文件工作动态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指定地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

网上公示:惠来县政府门户网站

指定地点为:惠来县卫生健康局,地址:惠来县惠城镇金龙大厦南侧(河头)。

本机关还将采用报刊、广播、电视等其他辅助性的公开方式。

(三)公开时限

各类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形成或变更后的20日内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申请获取。本机关依申请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公开范围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向机关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本机关不予公开。但经权利人同意公开的设计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可以予以公开。

(二)受理机构

卫生健康局综合股,电话:0663-6686070传真:0663-6621769,地址:惠来县惠城镇卫生健康局,邮编:515200

(三)提出申请

向本机关提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应当填写《惠来县卫生健康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见附件)。《申请表》复印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此页面下载电子版。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1.信函、传真申请。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字样。

2.当面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惠来县卫生健康综合股当面申请。

(四)申请处理

本机关受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一次性全部告知错漏事项,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终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

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的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收费标准

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