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方便公众快速、准确地查找本局依法公开的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制定本指南。

一、公开内容

(一)机构职能

主要包括:县市场监管局机构设置及主要职能情况;机构领导及分工情况;内设机构设置及职能情况等。  

(二)规范性文件

主要包括:以县市场监管局名义发布或者作为主办部门与其他部门联合发布的规范性文件等。  

)业务工作

主要包括:开展行政执法监督;依法受理行政执法投诉;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  

)其他

主要包括:县市场监管局重要会议、活动的主要情况以及县市场监管局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公开的其他信息。  

二、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1.公开形式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其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单位申请查阅。

2.公开时限市场监管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除我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向我局申请获取相关政府信息。  

1.受理机构、时间、地点

受理机构:惠来县市场监管局综合股

办公地址:惠来县惠城镇葵和大道5楼  

办公时间:8:30-12:00,14:00-17:30(工作日)  

联系电话:0663-6683429

电子信箱:hlgs_bgs@163.com  

传真:0663-6625220

邮政编码:515200

互联网申请地址:https://ysqgk.gd.gov.cn/mobile/663305/choice

2.受理方式:

向县市场监管局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书面填写《惠来县市场监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网上下载电子版,复制有效。申请人对申请获取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内容的提示。

市场监管局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短消息等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受理机构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信息。对申请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将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答复。受理机构办理申请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时,能够当场答复的,将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确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延长答复时间不超过20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标准

处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件不收取费用。但是,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的,行政机关可以收取信息处理费。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