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各部门职能指南

   县经济和信息化局设 12 个内设股室:(一) 秘书股。(二)人事股。 (三)经济运行股。(四)行业管理 股。(五)贸易市场股。(六)中小企业股。(七)投资与技术 股。 (八)外资促进管理股。(九)加工贸易股。(十)对外 贸易发展管理股。(十一)口岸管理股。 (十二)信息化和无 线电管理股。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国民经济运行中的工业、内外贸易、信 息产业的方针、政策,拟订工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内外贸易、 信息产业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检查和信息收集反馈,宏观管理 和指导各种成份的企业(乡镇企业);对电力、轻工、机电、建材、石化、 有色金属、汽车等实施行业管理;对经济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 调研,为县政府和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信 息的收集、宣传、发布上报工作。 

2、研究和制订工业、内外贸易、信息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 年度指导性计划的实施。指导流通体制改革方案的实施;监测分析市场运 行和重要商品的供求状况,国际经贸形势和我县进出口状况提出总量平衡、 结构调整等宏观调控建议;对商品流通(含餐饮服务、特种商品、典当业、 拍卖业、生猪屠宰业)实施行业管理;指导商贸企业利用外资、推广应用 连锁经营、物流配送、电子商务等组织方式或服务方式。 

3、指导企业技术进步、技术创新、技术引进和消化吸收,实现生产 工艺、产品创新,以及设备招标工作;指导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 调工业环境保护和环保产业发展。 4、指导协调、促进中小企业(包括乡镇企业和民营企业)的改革和 发展,推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参与指导企业直接融资工作。 

5、负责各行业协会、工商领域社会中介组织、经济技术协作和对县 直外贸企业的指导的协调工作;组织和指导企业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 4 的培训工作。 

6、宏观指导外商投资工作,分析研究外商投资情况,定期向县政府 报送有关动态;拟订和贯彻实施外商投资管理办法;参与制订利用外资的 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按县管权限,负责限额以内国家规定不需综合平 衡管理的鼓励类、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审批与合同、章程审批的合并办理 工作;核准或核报外商投资项目的合同、章程及法律法规特别规定的重大 变更事项;检查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章程的情况; 指导和管理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外商投资企业的审批和进出口工作;负 责外商投资统计工作。办理各类企业的进出口经营资格报批。 

7、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国家有关加工贸易的政策和管理办法;依 照有关规定管理加工贸易业务,宏观指导加工贸易工作;检查监督加工贸 易企业执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的情况;分析加工贸易发展情况,向县 政府和上级外经贸部门报送有关动态。 

8、拟订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口岸开设、 关闭、调整的审核上报;负责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会同有关部门检查 处理口岸重大涉外事件和严重违法违纪问题。 

9、综合协调我县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事务的具体工作;负责反倾销、 反补贴、保障措施及其他与进出口公平贸易相关工作的协调;组织产业损 害调查;指导协调国外对我县出口商品的反倾销、反补贴、保障措施的应 诉及相关工作。 

10、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信息网络建设规划、统筹规划和协调县内各 部门信息传输网络建设。 5 

11、组织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全县通信与信息安全;负责无线电频率资 源的分配管理;负责在本县的无线电管制;协调无线电干扰事宜,维护空 中电波秩序。

 12、承办县人民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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