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在省纪委监委和市委的坚强领导下,从党的百年奋斗史中汲取智慧力量,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服务保障全市“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忠诚履职、主动作为,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聚焦“两个维护”,深化政治监督
一年来,市纪委监委始终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学思践悟笃行。市纪委常委会紧紧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召开专题学习32次。紧紧围绕全面从严治党形势、政治生态、贯通监督等课题深入开展调研,指导谋划全市纪检监察工作,将学习教育成果有效转化为治理效能。
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开展“室组地”联动监督56次。围绕市委工作部署和重大民生项目开展专项督查,推动引韩供水工程等项目顺利完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全市处分违反政治纪律的党员干部8人。全面从严加强换届风气监督。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提名”,从严从快查处涉换届违纪违法问题。全市涉及换届的信访举报量,比上一届下降75%.坚持“零容忍”,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坚持严的主基调。全市共立案2155件,其中处级干部30人、科级干部286人;处分2040人,移送检察机关36人。对央视“3·15”晚会曝光揭阳“瘦身钢材”问题启动问责,立案11人,诫勉6人。持续开展追逃防逃追赃,实现涉嫌犯罪外逃人员“清零”。运用“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帮助和处理7396人次,“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6%、21.9%、3.8%、2.7%.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全市共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86份。通过信访举报、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深刻剖析共性问题,不断优化监督方式。常态化做好被问责和受处分干部跟踪回访工作,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推动“惩、治、防”有效衔接,坚持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强化同级同类警示教育,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培训班,集中开展政法系统警示教育。发挥“清风揭阳”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反腐舆论宣传阵地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坚决查处祸害群众的“蝇贪”,持续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
常态化推进基层正风肃纪反腐。重点加强对惠民利民、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助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决查处发生在民生资金、“三资”管理、征地拆迁、教育医疗、生态环保等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全市共立案1500人,处分1317人,移送检察机关27人。常态化推进“惩腐打伞”。与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相结合,全市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27件,立案51人,处分84人。协助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共立案268人,处理处分377人。
坚持纠“四风”树新风并举。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全市查处有关问题346个,处理758人;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查处有关问题253个,处理407人。加大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度,通报典型问题37个。出台《揭阳市政商交往行为规范》,开展政务服务效能服务质量专项作风监督,全市排查问题线索134件,立案91件,处分58人。作为全省纠治“四风”工作的先进地市,我市在省交流会上介绍经验做法。
持续深化改革,不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深入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贯彻落实请示报告重大事项清单;深化派驻机构改革,解决派驻机构“派而不驻”的问题, 派驻机构共立案27件,处分27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督促各级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开展提醒谈话1685人次、警诫谈话414人次。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全市问责党组织29个,问责党员领导干部296人。
推动各类监督协同贯通。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作用,建立健全与司法执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与组织部门的干部任免情况定期通报和大批量征求意见提前沟通机制,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调制度。完成首次向市、县两级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认真落实审议意见。
实现巡察监督全覆盖,充分彰显政治巡察利剑作用
突出政治巡察。开展市委第九轮常规巡察,完成对市县两级9个政法单位巡察监督,发现问题731个,形成问题线索185件,实现六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对全市36个问题村(社区)“两委”换届开展“机动式”巡察,对涉粮问题开展专项巡察,做好巡察“回头看”和巡察反馈工作。探索构建市县巡察上下联动、提级交叉的新形式新机制,形成市县上下联动的“揭阳实践”。
律人者必先律己,打造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的纪检监察队伍
坚持党建引领。班子成员带头学史用史,落实双重组织生活制度。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完善党支部学习制度,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1045人次。组织“亮点工作”“精品案件”“办案标兵”和“岗位标兵”评选活动,形成激励干事的鲜明导向。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荣获“揭阳市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案件审理室荣获揭阳市“五一劳动奖状”。扎实开展“讲党性、严纪律、作表率”警示教育,做实做细谈心谈话制度,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之外”报告等规定,督促全市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政治本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