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惠来县直
部门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
(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农林场,县府直属各单位:
《惠来县直部门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已经第十五届县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编办反映。
惠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7月14日
惠来县直部门取消涉企涉民证明事项目录(第一批).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