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6年第3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惠来县杏正堂医药店(个人独资)等3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时间
1粤DB6630001882029年8月6日惠来县杏正堂医药店(个人独资)许少虹惠来县惠城镇墩高社区南环一路检察院宿舍楼下14-15号铺面停止经营2026年1月22日
2粤DB6630000382026年1月21日惠来县惠城镇祚东药店陈海城惠来县惠城镇祚通祚东七巷1号有效期届满2026年1月22日
3粤DA6630000312025年12月30日惠来县伟悦医药有限公司方玉山惠来县神泉镇澳角村“榕馨苑”东南面第一号铺面有效期届满2025年12月31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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