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6年第4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揭阳市新贤华医药有限公司该家企业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时间
1粤DA6630000492027年1月20日揭阳市新贤华医药有限公司林舜琳惠来县靖海镇西二街第一间—1号铺面(自主申报)停止经营2026年2月5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02月11日


相关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