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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5年第4号
来源:本网
时间:2025-04-14 11:08
作者: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来县葵元分店1家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
许可证号
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
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
注销原因
注销时间
1
粤CB663000130
2028年3月29日
揭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惠来县葵元分店
陈银娃
惠来县惠城镇葵和路南侧物资大楼第壹层第10号、11号铺面
停止经营
2025年4月8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0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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