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注销《药品经营许可证》(零售)的通告2025年第12号

    根据《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我局依法注销惠来县新春堂医药有限公司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布。  
序号许可证号许可证标明的
有效期
企业名称企业
负责人
经营地址注销原因注销时间
1粤DA6630000962027年5月30日惠来县新春堂医药有限公司方娘才惠来县华湖镇惠溪新村1街1号铺面(自主申报)停止经营2025年10月22日
惠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1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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