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人民政府关于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463.99公顷,主要涉及惠城镇、华湖镇、仙庵镇、周田镇、前詹镇、东陇镇、隆江镇、溪西镇、鳌江镇、东港镇、葵潭镇、侨园镇、葵潭农场和青坑林场14个镇(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及附图。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阳市惠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揭阳市惠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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