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等有关规定,现将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划定全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9463.99公顷,主要涉及惠城镇、华湖镇、仙庵镇、周田镇、前詹镇、东陇镇、隆江镇、溪西镇、鳌江镇、东港镇、葵潭镇、侨园镇、葵潭农场和青坑林场14个镇(场)。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表及附图。
二、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严禁新开垦种植农作物,已经开垦的按照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及耕地保护、生态建设相关政策进行生态保护修复和监督管理。
三、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内种植经济林,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禁止采用全垦等不合理的整地种植方式。
四、违反规定,在我县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揭阳市惠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统计表
2.揭阳市惠来县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图
惠来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25日